合格評定是製造商為確定是否滿足某些產品要求而執行的過程。 產品在設計和生產階段都要經過合格評定,製造商必須自己進行合格評定,即使設計或生產是分包的。
根據現行法律法規,製造商可以使用許多不同的合格評定選項。 歐盟制定的產品規則實施指南概述了合格評定方案。 其中一些選項是:
製造商應在進行所有必要的檢查後編制合格聲明,編制技術檔案並確保符合製造過程。
一般而言,合格評定應由公司組織內的單獨部門進行,並且必須制定合格聲明。 本部分不得參與組織內的合格評定以外的任何活動,並且不得從任何商業,設計和製造組織獨立和公正地行事。 本節必須表現出與認可機構相同的技術能力和公正性。
製造商必鬚根據相關指令從第三方外部合格評定機構(指定機構)獲得合格評定服務。 指定機構應得到國家主管部門的授權,並正式通知歐盟委員會。 如果歐盟委員會認為合適,則將其發佈在名為NANDO的數據庫中(通知新方法和指定組織)。
如果製造商不在歐盟範圍內,則應由公司歐盟代表保存技術檔案,並在必要時提交國家主管部門進行檢查和控制。 技術檔案應基本上包含證明產品符合適用要求所需的所有信息和文件。
與此同時,統一標準是用於證明符合指令基本要求的自願標準。 使用這些標準不是強制性的。 但是,需要考慮這些標準,以便製造商證明產品符合相關指令的基本要求。
例如,歐洲議會和理事會關於玩具安全的指令2009 / 48 / EC已經出版。 CEN在本指令框架內統一的標準是:
EN 71-1:2014 + A1:2018部分1:機械和物理屬性
EN 71-2:2011 + A1:2014部分2:易燃性
EN 71-3:2013 + A3:2018部分3:一些元素的遷移
EN 71-4:2013部分4:化學和相關活動的實驗集
EN 71-5:2015部分5:實驗裝置以外的化學玩具
EN 71-7:2014 + A2:2018部分7:手指塗料 - 要求和測試方法
EN 71-8:2018部分8:家庭活動玩具
EN 71-12:2013部分12:N-亞硝胺和N-亞硝酸酯物質
EN 71-13:2014第13節:嗅覺板遊戲,化妝品套裝和禮品遊戲
EN 71-14:2014 + A1:2017第14節:國內蹦床
此外,CENELEC(歐洲電工標準化委員會)統一了以下標準:
EN 62115:2005電動玩具 - 安全
總而言之,主管當局不頒發CE證書或CE證書。 唯一的責任在於製造商。 如果只有指定機構參與相關指令下的流程,它將執行產品測試並批准。 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將CE標誌貼在產品上的義務在製造商處。
我們公司還提供認證服務範圍內的CE認證服務。 通過這些服務,企業能夠以安全,快速和不間斷的方式生產出更高效,高性能和高質量的產品。
在認證服務範圍內提供的CE證書服務只是我們組織在這方面提供的服務之一。 還提供許多其他認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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