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方法指令旨在解決歐盟成員國之間的法律差異,從而消除貿易技術壁壘,確定健康,安全和基本要求,並將歐洲委員會指令和成員國的統一標準轉化為其國家要求。
在實施新方法指令時,第三方乾預不是強制性的。 生產者自願準備並簽署符合歐盟標準的聲明。 標準的使用是自願的。 CE標誌表明產品符合指令和標準,並由製造商貼在產品上。
指令是歐盟部長理事會通過的法律規定。 它必須由每個成員國根據其國內法進行調整和製定。 協調標準是用於確定合規性的通用標準。 每個成員國都需要使這些標準適應國家標準。 但是,如上所述,這些標準不一定適用。
指令的基本要求是產品必須滿足的一系列要求才能投放市場並且必須遵守這些要求。 基本要求定義了要實現的結果或要解決的風險,但沒有為此提供技術解決方案。 生產者可以自由選擇如何滿足這些基本要求。
新方法指令主要基於以下四個基本原則:法規遵從性,技術開發和知識,自願性標準以及符合基本要求的假設。
新方法指令涉及廣泛的產品。 例如,機器,建築材料,玩具和醫療設備。 產品也可以由多個指令涵蓋。 例如,可以同時應用電磁兼容性指令(EMC)和低電壓指令(LVD)。
以下是目前有效的新方法指令清單:
無線電設備指令(RED)= 2014 / 53 / EU
低壓指令(LVD)= 2014 / 35 / EU
電磁兼容性指令(EMC)= 2014 / 30 / EU
醫療器械指令(MDD)= 2007 / 47 / EC
有源植入設備指令(AIMD)= 90 / 385 / EEC
體外診斷醫療器械指令(INVMD)= 98 / 79 / EC
機器指令(MD)= 2006 / 42 / EC
關於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RoHS)的指令= 2006 / 42 / EC
廢棄電氣和電子設備指令(WEEE)= 2012 / 19 / EU
電池指令(BATTERY)= 2006 / 66 / EC
潛在爆炸性環境的設備指令(ATEX)= 2014 / 34 / EU
能源相關產品的EcoDesign要求指令(ECODESIGN)= 2009 / 125 / EC
關於能源相關產品標籤的指令(LERP)= 2010 / 30 / EU
包裝和包裝廢棄物指令(WASTE)= 2015 / 720
通用產品安全指令(GPSD)= 2001 / 95 / EC
個人防護裝備指令(PPE)= 2016 / 425 / EU
玩具安全指令(TOY)= 2009 / 48 / EC
民用爆炸物指令(ECU)= 2014 / 28 / EU
煙火物質指令(PTA)= 2013 / 29 / EU
測量儀器指令(MID)= 2014 / 32 / EU
非自動稱重儀器指令(NAWI)= 2014 / 31 / EU
索道安裝指令(CWI)= 2016 / 424
升降機和升降機的安全部件(升降機)= 2014 / 33 / EU
簡易壓力容器(SPVD)指令= 2014 / 29 / EU
我們公司還在認證服務範圍內提供CE指令。 通過這些服務,企業能夠以安全,快速和不間斷的方式生產出更高效,高性能和高質量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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